当前位置:斗门视窗  -  本地文章  -  公告

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斗门区海域非法养殖设施和构筑物的通告

2020/4/15 0:00:00

来源:珠海特区报

 斗门区海域相关养殖户:
  经查,你在珠海市斗门区管辖的海域(含赤鼻岛周边海域、南门大桥至大虎冲海域)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水域设置渔业设施从事养殖生产。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你立即停止一切养殖生产行为,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养殖设施和构筑物(包括蚝桩、蚝排、渔排、水上构筑物等)。逾期不自行清理拆除的,斗门区人民政府、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清理,并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告。

  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 

  2020年4月14日

  • Q Q: 52339575
  • 微信: doumenqu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斗门视窗”版权所有  |  ICP证:ICP备10024182号  |  技术支持:斗门视窗系统(v2024.1)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