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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4月29日起恢复科目一考试

2020/4/27 0:00:00

来源:珠海特区报

  本报讯 记者廖明山 吴梓昊 通讯员 杨小江报道: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随着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我市将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满分(审验)教育现场学习及满分考试业务办理工作。
  4月29日起,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及审验学习、满分学习、满分考试业务将恢复。5月6日起,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恢复。5月1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恢复。

  据了解,参加驾驶人科目考试的考生需要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提前预约考试。参加驾驶证审验、满分教育现场学习的驾驶人需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提前预约学习时间。

  预约成功后,考生或驾驶人须持预约信息、身份证和驾驶证,在预约时间前到达预约地点,准备参加考试、学习。未提前预约的,不得入场。进入考场、学习室前,考生或驾驶人须戴好口罩,并出示“粤康码”,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及相关信息登记。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将不允许进入,并按缺考处理。

  进入场所后,除人脸识别、审核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环节外,其他时间均须戴好口罩。在等待及办理业务过程中,排队等候人员间隔不得少于1米,不得扎堆排队。参加完考试、学习后,应及时离开。参加考试、学习应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或扰乱公共秩序的,一律取消当日考试、学习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避免人员聚集,交警部门将控制每日参加考试、学习的人数,同时将结合考试进展、学员约考等情况,视情况逐步增加考试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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